【邵阳疫情最新通告今天,邵阳疫情最新数据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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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4日邵阳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

经综合研判,自2022年11月25日0时起,对邵阳县部分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塘渡口镇双合社区:宝峰街A区、宝峰雅苑调整为低风险区。塘渡口镇沙坪社区:农工贸市场及家属房、老人民医院家属区、沙坪社区三网格82栋至84栋、94至95栋、98至105栋调整为低风险区。

是的。邵阳县疫情出现了重大拐点,预计解封时间为11月中旬。根据邵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1月7日《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》:将9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,将18个中风险区(84个村)调整为低风险区。

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,新邵县高、低风险区域全部解除,新邵县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。

11月6日邵阳绥宁县关于新增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

具体如下:高风险区划定商贸城东至1巷公路-西至7巷公路,南至绿洲大道北边,北至巫水河东边合围区域;杉木坳223号整栋楼为高风险区。实行“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管控措施。在实施封控后,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,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,实行闭环管理。

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,新邵县高、低风险区域全部解除,新邵县全域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。

0组2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。低风险区实行“个人防护,避免聚集”管控措施。尽量减少外出、不聚集、不扎堆,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。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。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特此通告。

11月4日邵阳大祥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

截至目前,大祥区共有高风险区9个:火车南站街道祭旗社区4组、9组,火车南站街道财富路安置地居民区;学院路街道九龙城小区,学院路街道梅子社区9组、10组、11组;中心路街道邵府街社区邵府街南起颐和园小区北到邵府街菜市场,中心路街道邵府街社区新建小区,中心路街道颐和园小区;翠园街道翡翠星城小区;邵阳职业技术学院。

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翠园街道三八亭小区5栋、6栋、12栋、13栋、115栋;翠园街道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;红旗街道乾元巷综合楼;雨溪街道雨溪社区及河洲社区大河边片区;雨溪街道五花村和唐四社区栗家冲片区;学院路街道梅子社区除9组、10组、11组外的其他区域。

具体如下:高风险区划定邵阳市哈博职业中专学校西湖路校区为高风险区。实行“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管控措施。在实施封控后,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,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。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,实行闭环管理。

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逐步有序解除临时管控。根据疫情风险差异,分别对大祥区、双清区、北塔区和邵阳经开区采取不同管控措施。各区以街道为单位,根据连续无新增病例天数实施不同区域核酸检测策略和管控措施。

11月8日邵阳县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

1、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翠园街道三八亭小区5栋、6栋、12栋、13栋、115栋;翠园街道邵阳学院李子园校区;红旗街道乾元巷综合楼;雨溪街道雨溪社区及河洲社区大河边片区;雨溪街道五花村和唐四社区栗家冲片区;学院路街道梅子社区除9组、10组、11组外的其他区域。

2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,服从疫情防控管理,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,要主动向村、单位报告,配合做好排查、隔离医学观察、核酸检测等工作。因瞒报、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,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。

3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》相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对邵阳县部分风险区域范围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自2022年11月6日0时起,金称市镇金桥村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。

4、是的。邵阳县疫情出现了重大拐点,预计解封时间为11月中旬。根据邵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1月7日《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等级的通告》:将9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,将18个中风险区(84个村)调整为低风险区。

5、以上调整自2022年11月13日0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

11月3日邵阳邵阳市双清区关于新增划定和调整高风险区的通告

具体如下:新增划定高风险区石桥街道白马村,昭阳片区砂塘村13组。调整高风险区小江湖塔北路98号附5号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。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3日0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截至目前,双清区共有高风险区17个。

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,降为低风险区。解除高风险区滨江街道百合村;石桥街道志成新世界小区1—3期,和谐公租房,立新安置小区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。解除中风险区石桥街道绿城水郡小区,龙须塘街道东润馨苑,汽车站街道御景园小区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。

以上调整自2022年11月14日0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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